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公示

关于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风电场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5-11-25 10:25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市水利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林市资源县泽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要求,20251111日,我局会同资源县水利局,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对你公司建设的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风电场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风电场位于桂林市资源县车田乡,主要利用车田乡北侧狮子坳白洞界一带山脊进行风机布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规划总装机规模100MW,本阶段装机规模85MW,拟安装17台单机容量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工程规模为大型;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建设17台风力发电机组,改扩建及新建道路总长约30.37km(其中改扩建道路全长8km,新建场内道路22.1km,新建升压站进站道路0.03km,新建弃渣场施工便道0.24km),新建35kV 集电线路33.35km,设施工生产生活区2,弃渣场10处,表土堆放场24处。项目总占地面积63.16hm²,其中永久占地1.96hm²、临时占地61.20hm²;项目建设土石方挖方总量142.51m³(含剥离表土10.21m³),填方总量117.96m³(含回覆表土10.21m³),弃方总量24.55m³运至10个弃渣场集中堆放。项目总投资54548.8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804.39万元)。项目已于202312月开工,计划20261月完工。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实施了部分表土剥离、截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对施工道路边坡实施了部分临时覆盖、播撒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已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6#7#9#10#弃渣场排水系统没有建立或有排水系统已损坏、拦挡措施未填浆;

2.16#风机平台出水口处未设消能措施,出现有一条水蚀沟,平台还未绿化;

3.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未上传,监理报告未按规范填写;

4.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有一期未及时上报。

(二)整改意见及建议

1.6#7#9#10#弃渣场建立排水系统,完善拦挡措施;

2.尽快在16#风机平台排水口处设立排水和消能措施,完成植物措施;

3.上传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按规范填写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4.及时上报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请你公司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26331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我局和资源县水利局资源县水利局202643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我局防御水保科

人:李斌电话:2882576

电子邮箱:glssbz@sina.com



桂林市水利局

20251125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