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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区)水利局:
为支持我市做好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作,现将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21〕104号文安排给我市的2021年中央第四批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21〕113号拨付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按特大防汛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工程安全度汛。
附件:2021年中央第四批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
桂林市水利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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