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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2022〕8号桂林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2-02-28 16:00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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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局各科(室)局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作分工如下:

杨水才(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

主管人事科、财务科、机关党组织。

仇建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水利信息化、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招投标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防御水保科(水利信息化办公室)、 监督科、招投标站。

蒋伟宁(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政务、后勤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水利宣传等工作;分管干部人事及财务工作;牵头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改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

曾梓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水政执法、节约用水、农村饮水、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和定点帮扶、政法综治、水事纠纷预防调处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水政科、安办、乡村振兴办、执法支队、水发中心。

唐可(党组成员、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组。

沈红卫(党组成员):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工作,牵头负责筹备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绩效办。

黄平(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水利改革、水利发展规划、水利统计、水利系统职称评审等工作;配合做好长塘水库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其他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规计科、水电设计院、市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蒋良斌(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主持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漓江城市段河道管理、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河长科、防排管理处。

粟盛红(市属水库管理处主任、二级调研员):主持市属水库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属水库管理处。

黄东明(三级调研员):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利科技、水利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协助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整改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村水利水电和科学技术科。

阳幼生(三级调研员):负责大禹公司实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长塘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大禹公司、青龙潭公司。

陈金华(四级调研员):负责广西农业节水中长期规划、广西主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灌溉定额试验研究以及灌溉试验成果的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试验站。

秦森浩(四级调研员):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小河流工程建设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水利工程管理处。

桂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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