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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是桂林市水利局的下属单位,性质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负责城区河道、堤防、护岸、排涝泵站、分洪闸、拦洪闸及其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管理,确保各项工程正常运行;负责漓江活动壅水科学试验坝、桃花江肖家壅水坝(含橡胶坝、船闸)、桃花江徐家壅水坝(含橡胶坝、船闸)、桃花江至桂湖连通水系桃花江入口防洪闸工程的日常运行管护、安全监测等活动。
受市水利局委托,依据水行政法律法规对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察,承办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含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秘书科、计划财务科、工程技术科、城北防洪堤管理所、城南防洪堤管理所、城西防洪堤管理所、城东坝闸管理所、桃花江坝闸管理所。
第二部分: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974.95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765.87万元相比,增加209.08万元,增长27.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3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0.4万元,增长22.39 %,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增加;(2) 2022年年末时部分财政拨款资金按照市财政要求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3.53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来源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2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60 %,主要原因是:银行利息收入减少 。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8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974.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4.9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3.93 万元,增长28.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112.69万元相比,增加3.37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人员收入增加,社保等缴费基数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60.85万元相比,减少6.35万元,下降10.44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80.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80.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43.5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增加43.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来源调整。
5、农林水支出63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及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537.16万元相比增加95.64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末时部分财政拨款资金按照市财政要求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6、住房保障支出47.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50.29万元相比,减少2.6万元,下降5.17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4.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3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0.4万元,增长22.39%。其中:基本支出794.21万元,项目支出137.18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7.58万元,支出决算为93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9 %。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补助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4万元,支出决算为6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7万元,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8%。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残保金缴纳享受了优惠政策。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38.26万元,支出决算为3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七)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571.84万元,支出决算58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收入增加。
(八)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年初预算为46.77万元,支出决算为4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泵站、坝闸运行水电费支出。
(九)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0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收入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3.5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53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3.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年初预算为133.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2.64%。主要用于泵站维护、坝闸维护、防洪堤维护等项目的实施。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项目支付进度缓慢。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6.6%,比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2年度已发生未支付的“三公”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 比上年增加0.36万元,原因是支付了2022年度已发生未支付的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4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17万元,降低9.8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19万元,增长19.39 %,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伙食补助费的部门经济分类由“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至“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9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189.74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9个,涉及财政资金 189.74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在开展自评的9个项目中, 9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泵站、坝闸运行维护维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3.36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27.0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完成了对6座泵站(坝闸)的日常维修养护及汛期抢修,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达98%,受益人群满意度达95%,达到了保持水利工程完整和安全运行的预期目标,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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