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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负责水库枢纽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大坝安全监测以及附属设施配套与更新改造,科学蓄水、管水,确保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水库水文监测、信息自动化管理以及所辖范围内水质监测和保护;负责水库防汛度汛、漓江补水日常工作。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和漓江补水调度令。负责水库水域、大坝枢纽的取水管理,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属桂林市水利局的下属单位,为正科级市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站设有水情股、工程股、财务股、政秘股四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47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26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在职事业编1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6人、编外聘用人员2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87023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759.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9.6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9.92万元,增长35.7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5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2.90万元,增长29.48%,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及在编在职人员增加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7.02万元,增长114.52%,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建设项目拨款数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759.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59.6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9.92万元,增长35.7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4.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及死亡抚恤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8.83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是一名在编人员死亡,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48.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及一名在编人员死亡,相应支出较去年变化不大。
3.城乡社区支出(类)88.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城市建设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47.02万元,增长114.52%,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建设项目拨款数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465.4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及防汛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46.02万元,增长45.71%,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及在编在职人员增加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43.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及一名在编人员死亡,相应支出较去年变化不大。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71.5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2.90万元,增长29.48%。其中:基本支出619.21万元,项目支出52.35万元。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9.69万元,支出决算为67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6.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名在编人员死亡,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名在编人员死亡,相应医疗保险等支出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2.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及在职在编人员增加薪级、绩效工资,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名在编人员死亡,相应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造成差异的原因是一名在编人员死亡,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8%,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本年从严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相应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1%,造成差异的原因是一名在编人员死亡,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8.0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7.02万元,增长114.52%。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8.08万元。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9.91万元,支出决算为8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建设项目拨款数增加。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斧子口水库管理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防汛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8.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26万元,下降28.52%,主要原因是本年食堂运转经费支出减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31万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本年从严控制部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7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 173.35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7个,涉及财政资金 173.35万元,项目支出总额14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个,本级项目支出91.18万元;上级资金项目支出48.82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4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3.3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8.57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执行率低;二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追踪,积极争取资金保障资金到位;二是加强学习,积极参与绩效指标编制及自评培训,提升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2.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斧子口水库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自评得分为94.41分,自评结果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28.86万元,完成预算的64.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升斧子口水库标准化水平;二是提升大坝良好的工程面貌及保障大坝安全稳定运行。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43%;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8.57%。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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