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2﹞9号)精神,现将自治区水利厅安排给我市的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分解下达投资计划10454.83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9745万元,县(市、区)配套资金709.83万元),自治区资金全部通过一般债券安排,项目类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山洪灾害防治等4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22〕3号下达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付。
二、本批投资计划自治区本级资金全部通过一般债券安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的通知》(桂财预〔2018〕175号)要求,对于一般债券安排的项目,须在当年实现100%支出,要求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法人,抓紧组织开展财政评审、招投标及征拆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付满足有关要求。
三、根据本次配套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7),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日常需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预算尚未分解下达、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纠正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2835201。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