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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7号总河长令,近日,龙胜县河长办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和三门镇人民政府到三门河开展巡河督导调研。
督导组在三门河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针对重点难点“四乱”问题进行现场联合会诊,联合督办。详细了解河道、水库的日常管理保护、沿岸村庄“两污”治理、河道行洪安全等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

结合督导调研情况,督导组要求检察院、河长办要互通信息、联合行动,针对本区域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河湖生态全链条、全流域管理保护。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好河湖“四乱”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明确问题整改时间节点。要充分利用河湖管理执法专项行动的契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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